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缴纳增值税

  结构性存款是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标准(试行)>的通知》(银发〔2010〕240号),结构性存款指的是金融机构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在监管部门打破刚兑的要求下,保本型理财产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结构性存款越来越多地受到大家的关注,而对于结构性存款收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一直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1.按照监管分类,结构性存款属于存款的一种,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附件2),存款利息不征增值税,因此,企业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无需缴纳增值税;

  2.结构性存款属于资管产品,在产品说明或合约中明确约定保证本金的情况下,企业取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属于保本利息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

  针对这个问题,有关税收政策与国家税务总局并未做出明确的规定与答复,各地税务机关存在把握口径不一致的情况。

口径一:结构性存款收益无需缴纳增值税

链接: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8b845112d7ab44dc8cbd49b699fd1cdd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因此,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不在增值税应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口径二:结构性存款收益需要缴纳增值税

链接: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5724b7661ade4a4b9c3deaa16db43378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中《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第一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贵司持有保本收益类金融商品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

  综合上述结构性存款的概念及增值税相关政策,笔者认为,结构性存款属于金融产品不属于存款。若结构性存款在合同中约定保本,取得结构性存款持有期间的收益应按“贷款服务”6%税率缴纳增值税。如果结构性存款产品为非保本的,其取得的持有收益不需缴纳增值税。

  但是由于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尚未给出明确统一的答复,在各地税务机关征管和把握口径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关注结构性存款收益中的增值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