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优惠政策汇编

目录

  • 第一章 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
    • 第一节 降低增值税税率
      • 一、增值税税率调整
      • 二、农产品扣除率调整
    • 第二节 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 一、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一次性抵扣
      • 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 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
    • 第三节 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 第二章 增值税基本优惠
    •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规定的税收优惠
    • 第二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出台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 第一节 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
      • 一、残疾人相关优惠——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二、高新技术——动漫产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 三、交通运输——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四、节能环保——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
      • 五、节能环保——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 六、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七、金融资本市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 第二节 增值税减税、免税优惠
      • 一、国际运输代理——台湾航运公司、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国际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横琴、平潭企业——横琴、平潭企业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西部开发——从事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营改增应税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金融资本市场——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金融资本市场——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在运用社保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金融资本市场——社保基金会及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在国务院批准的投资范围内,运用养老基金投资过程中,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和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金融资本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
      • 九、金融资本市场——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金融资本市场——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一、金融资本市场——原油和铁矿石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二、金融资本市场——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三、金融资本市场——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四、金融资本市场——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份额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五、金融资本市场——投资者通过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取得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六、金融资本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七、金融资本市场——合格境外投资者(简称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八、金融资本市场——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十九、金融资本市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金融资本市场——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不含财税〔2016〕46号、财税〔2016〕70号文件规定的免税收入)增值税优惠
      • 二十一、金融资本市场——适用财税〔2016〕46号文件规定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增值税优惠
      • 二十二、金融资本市场——适用财税〔2016〕70号文件规定的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增值税优惠
      • 二十三、金融资本市场——熊猫普制金币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四、金融资本市场——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五、金融资本市场——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六、金融资本市场——提供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七、金融资本市场——邮政代理金融保险业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八、金融资本市场——企业集团统借统还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二十九、金融资本市场——企业集团及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十、金融资本市场——为小微企业等融资担保、再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十一、金融资本市场——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增值税优惠
      • 三十二、军转择业——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十三、军转择业——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十四、军转择业——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十五、军转择业——企业安置军转干部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三十六、退役士兵——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 三十七、退役士兵——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 三十八、重点群体——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 三十九、重点群体——招录重点群体就业扣减增值税优惠
      • 四十、社会福利机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一、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二、社会福利机构——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三、社会福利机构——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四、社会福利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五、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六、残疾人相关优惠——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七、残疾人相关优惠——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 四十八、文化教育——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四十九、文化教育——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文化教育——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一、文化教育——国家助学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二、文化教育——政府举办的从事学历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学校(不含下属单位),举办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全部归该学校所有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三、文化教育——政府举办的职业学校设立的企业从事“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四、文化教育——高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五、文化教育——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六、文化教育——电影产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七、文化教育——转制文化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八、文化教育——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五十九、文化教育——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文化教育——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一、文化教育——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二、文化教育——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三、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四、住房——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五、住房——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六、住房——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六十七、住房——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
      • 六十八、住房——经营公租房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 六十九、节能环保——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高新技术——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一、高新技术——大学科技园收入免征增值税
      • 七十二、高新技术——科技企业孵化器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三、高新技术——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孵化器收入免征增值税
      • 七十四、军队空余房产租赁——军队空余房产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五、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六、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七、自然资源使用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转让或收回自然资源使用权(不含土地使用权)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八、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 七十九、商品储备——国家商品储备管理单位及其直属企业承担商品储备任务,从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取得的利息补贴收入和价差补贴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商品储备——储备大豆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一、医疗卫生——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二、支持三农——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三、支持三农——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四、支持三农——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五、支持三农——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八十六、支持三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免征增值税
      • 八十七、社会团体——会费免征增值税
      • 八十八、支持体育事业——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免征增值税优惠
      • 八十九、支持体育事业——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免征增值税优惠
      • 九十、已使用固定资产——已使用固定资产减征增值税优惠
      • 九十一、改善民生——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 第四章 其他增值税优惠
    • 第一节 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 第二节 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
      • 一、医疗卫生——罕见病药品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
      • 二、医疗卫生——抗癌药品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
      • 三、支持三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
      • 四、支持三农——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
      • 五、金融资本市场——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
      • 六、金融资本市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增值税简易计税优惠